上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8516527290
股权纠纷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私自变更股权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股权纠纷打官司有用吗

2022年8月13日  上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cdqygqls.com/

 翟青,上海公司破产清算律师,现执业于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私自变更股权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各类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而最多的就是股份制公司了,在后续的经营管理中,不少公司股份都会进行重新划分,就会涉及到股权变更的问题。下面为你整理了私自变更股权需要负刑事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私自变更股权需要负刑事吗

  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涉嫌职务侵犯罪的时候就需要负刑事。

  股权转让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两种形式。《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设有一定的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应及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或新设登记手续。未经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则对外不发生股东变更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法》中有关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

  1、股权转让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两种形式。《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设有一定的限制。

  2、《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3、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 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1、股权转让和公司设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股东按照合同法规定自愿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是有效的。

  2、其次,不能以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来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虽然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为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公司法对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也就是说,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是合法的。如果以公司设立的条件来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那么就意味着两个股东设立的公司,无论是否自愿,一律不允许转让股份。即使双方不愿意继续合作,也不能转让其股份。这与有限公司的资合和人合共存的性质相违背,也不符合客观实际。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34条规定:;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因此,当两个股东完成股权转让后,可由受让方依法履行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同时,也可将受让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并完成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从而继续保持公司为有限公司的性质。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制公司一般情况下由股东持有公司相应的股权,如果后续出现特殊情况,股权也是可以变更的,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就可以了。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私自变更股权需要负刑事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股权纠纷打官司有用吗

  公司的股东们因为股权分配的问题或是其他的纠纷而闹得不可开交,有些股东觉得继续下去对自己完全没有好处,也不能够为自己争取足够的权益,于是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去积极的维权,维护自己利益。那么股权纠纷打官司有用吗接下来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股权纠纷打官司有用吗

  股权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权上的争议,主要包括: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公司治理纠纷等。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特有的运行机制。即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为确保公司整个管理机构能够按部就班地实现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而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所作的一整套的组织制度安排。

  股权纠纷也是民事纠纷的一种,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既然是民事纠纷,解决途径不外乎以下几种:

  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

  调解。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股权纠纷而要打官司的话是可以的,但必须要找个专业的律师,如果不能够找个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的话胜诉率也会比较低。

  三、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抛开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我们还会发现一些更深层次的原因,由于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及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非流通股股东无法取得正常的股票升值收益,而只能通过控制上市公司的方式获益,没有控股权的股东又很难通过出售股票而退出。要么是;所有;要么是;零;使得控股权变得至关重要。因为没有上市公司发展股票增值所有股东受益的共同利益基础。无法杜绝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侵犯。也就使争斗双方只关心;资产的占有;而不关心;货币的升值;,也是因为没有追一共同利益基础。上市公司的董事不是致力于公司发展战略的思考与制定,而是各方控制权的象征,是各方争夺的阵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的运行机制,是一种制度的保障。

  以上就是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股权纠纷打官司有用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股权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权上的争议,主要包括: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公司治理纠纷等。


Copyright@2024

上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